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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申請之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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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名稱 |
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申請年度 |
109學年 第1學期 |
可申請本筆 獎學金之學校 |
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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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制 |
大學院校、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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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績 |
智育:
80
德育(操行):
80
體育:
70
平均:
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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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身分 |
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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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資格 |
清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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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地限制 |
嘉義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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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門 |
不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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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 |
向所在學校申請(請依各校公告之截止日期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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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條件 |
一、申請對象: 凡設籍嘉義縣之居民,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校(不含研究所、進修學士班、夜間部、補習學校、空中大學)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,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,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: (一)國中組: 1、學習領域評量(成績):80分(甲等)以上。 2、日常生活表現評量(成績):無記過之紀錄者。 (二)高中(職)組及大專組: 1、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(甲等)以上。 2、操行成績80分(甲等)以上。 3、有體育成績者,其體育成績70分(乙等)以上。 前項各款之一年級新生,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。
二、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,名額、金額如下: (一)國中組100名,每名新臺幣1000元。 (二)高中(職)組50名,每名新臺幣1600元。 (三)大專組30名,每名新臺幣2500元。 |
獎助內容 |
每人給獎金額範圍:
1,000~2,500元
預計總名額:
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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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間 |
2020/10/01~2020/10/15 |
申請說明 |
一、申請獎學金應繳交下列文件: (一)申請書1份。 (二)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1份。 (三)戶口名簿影本1份。 (四)「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第2點各款證明文件。
二、送交方式: (一)前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人所屬學校彙辦初審再轉送嘉義縣整府審核。 (二)相關表件請送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(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3樓) |
特別提醒 |
相關申請事宜依嘉義縣政府公布為準 |
說明網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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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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